技術轉讓所得應納稅額=(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
居民企業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依據: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号)。
技術轉讓收入是指當事人履行技術轉讓合同後獲得的價款,不包括銷售或轉讓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收入。
不屬于與技術轉讓項目密不可分(fēn)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收入,不得計入技術轉讓收入。可以計入技術轉讓收入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收入,是指轉讓方爲使受讓方掌握所轉讓的技術投入使用、實現産業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産生(shēng)的收入,并應同時符合以下(xià)條件:
(一(yī))在技術轉讓合同中(zhōng)約定的與該技術轉讓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
(二)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收入與該技術轉讓項目收入一(yī)并收取價款。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zhī)(國稅函〔2009〕212号)。
科技企業一(yī)般都擁有自己的核心技術,比如某項産品的專利所有權,那麽技術轉讓收入怎麽征收企業所得稅呢?
技術轉讓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嗎(ma)?
技術轉讓收入享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根據《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xià)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根據《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yī)個納稅年度内,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将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zhī)》(财稅〔2015〕116号)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國範圍内的居民企業轉讓5年(含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納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所得範圍。居民企業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因此,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其年度技術轉讓所得未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允許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于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允許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如何理解?
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zhī)》(财稅[2010]111号)相關規定:技術轉讓是指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diàn)路布圖設計權、植物(wù)新品種、生(shēng)物(wù)醫藥新品種,以及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确定的其他技術的所有權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獨占許可使用權的行爲。
技術轉讓收入會計分(fēn)錄
1、技術轉讓時: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無形資(zī)産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zī)産
資(zī)産處置損益/營業外(wài)收入
2、技術轉讓後所取得的産品銷售分(fēn)成收入,做以下(xià)分(fēn)錄: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a公司與b公司發生(shēng)一(yī)筆專利技術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轉讓交易,a公司從b公司取得的收益,稱爲技術轉讓所得。請問技術轉讓所得怎麽計算?需要交稅嗎(ma)?
技術轉讓所得如何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zhī)》(國稅函[2009]212号)相關規定: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按以下(xià)公式進行計算:
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相關稅費(fèi)
技術轉讓所得計算公式當中(zhōng)的技術轉讓收入是指當事人履行技術轉讓合同後所取得的價款,不包括銷售或轉讓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收入;技術轉讓成本是指無形資(zī)産的計稅基礎減除在資(zī)産使用期間按照規定計算的攤銷扣除額後的餘額;相關稅費(fèi)是指技術轉讓過程中(zhōng)實際發生(shēng)的除了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wài)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合同簽訂費(fèi)用、律師費(fèi)等相關費(fèi)用支出。
什麽是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根據《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yī)個納稅年度内,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另外(wài)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zhī)》(财稅[2010]111号)相關規定,技術轉讓具體(tǐ)指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diàn)路布圖設計權、植物(wù)新品種、生(shēng)物(wù)醫藥新品種,以及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确定的其他技術的所有權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獨占許可使用權的行爲。
技術轉讓所得要交稅嗎(ma)?
一(yī)、增值稅
納稅人提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技術開(kāi)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申請免征增值稅時,須攜帶技術轉讓、開(kāi)發的書(shū)面合同前往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持相關的書(shū)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
政策依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kāi)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zhī)》(财稅〔2016〕36号)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二、企業所得稅
技術轉讓所得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ma)?對于居民企業轉讓5年(含)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免征、減征優惠。其中(zhōng)居民企業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允許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fēn),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将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zhī)》(财稅〔2015〕116号)。